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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用自理。
(七)试用
1、试用人员: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人选到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有关科室试用;
2、试用期限:1个月。
(八)调入
对试用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九)递补事项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问题而出现的空缺,将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监督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派员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绵阳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6)2530100,传真:(0816)2240463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绵阳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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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