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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具体体检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可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查费用自理。因复检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商务局组织实施,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人选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等因素,提出建议人选,报市商务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公示
市商务局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相关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遴选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使用的,由市商务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人选后即到岗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结合综合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情况,经市商务局党组研究确定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在市商务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客观、公正,市商务局设立监督电话(0826—2335760),听取意见,受理举报。
五、未尽事宜由市商务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26-2391322
监督电话:0826-2399036
原标题:广安市商务局2016年关于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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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商务局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