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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4年十堰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开遴选3人公告

十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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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名确认。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于9月29日带《报名表》、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鄂价费[2007]18号),在市人社局一楼大厅缴费后领取准考证。

  4、组织考试。(1)笔试科目: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10月10日,上午9:00-11:00。(2)资格复审定于10月14日上午在遴选机关指定地点进行。进入复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3)面试时间定于2014年10月17日左右。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对未达到公告规定比例的遴选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核减或取消,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依据各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考察人选名单,由遴选单位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并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考察对象出现缺额时,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组织体检。考察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在指定医院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社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7、公示任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没有问题的,按照程序报市公务员局审批,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附件:

  1、遴选职位表.xls

  2、 2014年市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3、十堰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报名范围.doc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公务员局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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