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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云南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9名公务员公告(第1号)

普洱市政府网 201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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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5.近期免冠浅底彩色正规照电子版(JPG格式)。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普洱市发改委3-13室(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8幢三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资格审查。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5。由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职位要求及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相关网站公布。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资格审查及个人经历、业绩审核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主要考试方向为撰写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能力,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财政金融等方面的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人数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在面试前,若进入面试人员出现自动弃权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3.经历业绩评价: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表彰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普洱市发改委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中的评价内容,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注明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经历业绩评价内容中涉及教育经历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其中涉及任职情况的,须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涉及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的,须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涉及表彰情况的,须提供表彰证书或文件等有关资料;涉及发表文章的,须提供刊物。

(四)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普洱市发改委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根据经历业绩评价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人数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组在考察中,将认真查阅个人档案,听取群众意见,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实绩等情况,征求廉政意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若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视为不合格,则按经历业绩评价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决定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公开遴选职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集体决定拟遴选人员。经体检合格,报普洱市公务员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若拟遴选人员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体检按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办理遴选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pes.gov.cn)、“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ers.gov.cn)、“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http://www.pesfgw.gov.cn)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遴选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普洱市公务员局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123518(普洱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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