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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7、确定拟录用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用人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响录用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从该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8、试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拟录用人员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9、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能够胜任工作的,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试用期经考核不胜任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严禁在遴选工作中违规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一律撤销录(聘)用和有关调配事项,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为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监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遴选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情况和问题。举报电话:0714-8727580;举报邮箱:dy12380@126.com
原标题:大冶市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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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冶市委组织部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