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政务服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黄办发[2010]36号)等文件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职干部1名。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报考范围为各县(市)、区(开发区)及乡镇(街道)机关(含市直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选调生)。
遴选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正科级干部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责任意识强,熟悉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等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有较强的文稿起草写作、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2、现任正科级干部或副科(职)级干部2年以上;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 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从进入选调生或公务员队伍之日起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副科职干部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责任意识强,熟悉政务服务、计算机网络等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有较强的文稿起草写作、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2、现任副科(职)级干部;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8年5月1 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从进入选调生或公务员队伍之日起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为选调生的,还需提供市委组织部同意的意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9日—5月1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