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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遴选单位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由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等额提出拟遴选对象,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公示。
(八)试用和转任
拟遴选对象须进入遴选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后,对符合遴选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举报。举报电话:8200730,5103021。
六、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820044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5103562
各遴选单位联系电话:
市委办:8200366
市委编办:8210303
市委老干局:8224478
市中级法院:2337422
市检察院:7108763
市工商联:5958023,2381726
市文联:8235092
市政府办公室:2339006
市政府金融办公室:2339545
市政务服务中心:5108866
市教育体育局:8222376,8224213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2339075
市司法局:3762739
市卫生计生委:2325565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311502
市社会保险局:8204733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2333484
市房地产管理局:2336090
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2223038
原标题:2016年上半年宜宾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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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年上半年宜宾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计划表
2. 2016年宜宾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16年宜宾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公务员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