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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考试竞争选调
同一职位(专业)报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数3倍的(选调计划2名及以上的报名人数达到2倍的),采取公开考试选调。考试成绩作为入围考察的基本条件,不作为选调的唯一条件。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不够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和匹配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复查选调条件。
(三)直接考察选调
报名人数达不到公开考试竞争选调比例的,可采取直接考察、考核的方式选调。
(四)确定选调人员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入围并经考察、考核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以及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性,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如无合适的选调人选,经选调单位申请,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取消选调计划。选调人选名单经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政策,事业单位人员原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选调单位若没有相应岗位空缺,选调进入后按单位实际岗位空缺情况聘任。岗位未设置的,暂按管理岗位九级聘任。
报名咨询电话:8063903、8062874;
举报监督电话:8063833;
附件: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