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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遴选单位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后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该职位(岗位)总成绩(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排名依次递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者均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达不到1:2的,由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
(六)差额考察
差额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差额考察对象,职位(岗位)总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
考察由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差额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与遴选职位(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个遴选程序。出现缺额的,由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笔试成绩、体检人选、差额考察人选名单等信息均在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jbpi.gov.cn)进行公布。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公开遴选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23-67757315。
原标题:2016年重庆市江北区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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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市江北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x
2016年重庆市江北区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docx
2016年重庆市江北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