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4)《六盘水市社科联(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
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资格审查。市社科联办公室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笔试前发给准考证。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调整遴选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报名人员与遴选职位需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政策理论水平,对基本理论、文字综合能力的掌握与运用。笔试总分为100分,不指定复习范围。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后,按遴选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现场回答面试主考评委的提问,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下一名递补。
(四)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遴选职位的重点考察对象,由市社科联组织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试用人员,由市社科联对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无异议的,实行试用,时间3个月。
(六)录用
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由市社科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06508(市社科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8264292(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