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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试结束后,统计并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考试由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仍不满遴选人员总数时,考察对象以体检合格人数为准。
2.体检工作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干部任用回避、个人身份问题、服务期限等情况。考察对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不符合遴选资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仍不满遴选人员总数时,遴选人数以最终考察合格人数为准。
(五)办理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拟录用人选,并在兰州市工信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影响遴选问题的,正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遴选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本公告由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31—8775406
咨询电话:0931—8775402
原标题: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