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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由州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参考人员的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各占总成绩的50%。
(五)组织考察
选调机关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选调职位的职责要求,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替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在西双版纳州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691-2146673(州纪委第二纪工委)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691-2134449 联系人: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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