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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同意决定在县内各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踏实、有奉献精神和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是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保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职位
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1名(单位性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遴选对象
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且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工作经历(教育和卫生系统人员除外)。(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
五、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年龄适当放宽);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具备一定文字写作基础,能吃苦耐劳;
6、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六、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遴选公告在且兰黄平网站和电子政务公开发布。
(二)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直接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