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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4年临汾市人民政府公开遴选7名公务员公告

山西人事考试网 201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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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资格复审

  面试前,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交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审核。报考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报考者可于2014年11月上旬登录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临汾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遴选人数,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专业素质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以后各环节空缺职位不再递补。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成绩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遴选人数,以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遴选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者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办理手续

  1、公示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经党组研究决定的拟任职人员,报临汾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分别在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临汾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由遴选单位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任手续,并比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

  2、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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