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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开发区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固原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规定和开发区管委会工作需要,报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招商局、经济发展建设局、财政局工作人员各1名。
1、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3年(截止2016年3月10日,含试用期);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2、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工作人员1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3年(截止2016年3月10日,含试用期);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3、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建设局工作人员1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5年(截止2016年3月10日,含试用期);适宜工程建设、规划;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3月以后出生);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4、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工作人员1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5年(截止2016年3月10日,含试用期);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3月以后出生);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二、遴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固原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登记的且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考试录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国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
3.固原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使用行政编制已登记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 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5年(截止2016年3月10日,含试用期)。报考年龄条件要求“30周岁以下”职位的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可放宽到满3年;
3.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
5. 年龄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宜报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