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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1、时间3月19日;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笔试成绩按7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4、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纪检监察类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27名,按1:3比例重新确定遴选数量;财务类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3名,取消此岗位。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以1:2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束后公布面试入围人选。
(五)面试
1、时间3月26日;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3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4、如果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面试成绩分高者胜出。
(六)体检和考察
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拟于3月31日进行;考察拟于4月4日至6日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报考资格等方面情况。
(七)公示及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拟录用的人选,提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在锦州市政府网站、锦州日报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办理调入手续。
三、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如被录用,均按科员任职。
2、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本次遴选工作,将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3864099
4、本次遴选发布公告的媒体为锦州市政府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日报。
5、本次遴选各环节时间安排以最新通知为准。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锦州市纪委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7、锦州市纪委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5段2号209室;联系电话:2168677。
原标题:锦州市纪委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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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纪委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