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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除上述规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大学生村官录用公务员时分配在镇街的考生,录用后在镇街工作未满1年的;其余考生在现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由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分单位、分职(岗)位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遴选。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4日9:00至18:00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鱼洞街道新市街79号、鱼洞商社会斜对面)。
3.报名手续:所在单位出具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具有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和同意报考的证明(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和职位表中的相关要求,也要写入证明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的学历确认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党组织鲜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经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遴选考试。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4.报考比例。遴选职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及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可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4年 9月13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1.报考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笔试考试科目为《申论》,满分100分。
2.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笔试考试科目为“公文写作知识”,满分100分。
参考范围: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复习资料(重庆出版集团《综合基础知识》第四编《公文写作》)。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
4.准考证的领取:时间:2014年9月11日;地点:巴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