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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报考人数小于等于10人,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资料:
(1)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和国家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和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七、考察与体检
1、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待考察完成后,根据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合议决定入围体检人选。
3、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可空缺。
4、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入围考察的其他人选中择优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十、有关事项
1、笔试及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各环节入围名单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进行公示。
2、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每个环节将通过电话联系本人。
3、咨询电话:长沙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0731—84011050
4、监督电话:
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科:0731—84024416
长沙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