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七)统一体检: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空额,按岗位空额数依次递补。
(八)组织考察:
由市政府法制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依次递补。
(九)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列入试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试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试用。
对拟选调人员,从正式选用之日起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将办理正式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退回原单位。
六、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三)本次考试选调由市人社局具体指导。
(四)来信、来访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12333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8211580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211587
市政府法制办机关党总支: 8779722
此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市政府法制办公开考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九江市政府法制办公务员考选职位表及考选事业单位职位表.docx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