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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它报名资料概不退还。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提供报名所需材料,超过报名截止日期资料仍不全者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28日- 1月29日。由县委组织部依据遴选条件对报考人员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遴选条件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城镇党委组织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和工作实绩。根据考察情况,遴选考察组提出适用人选建议,报县委研究确定。对曾受过县级以上表彰、近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和“双语”达标的干部,优先考虑。
(四)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察情况,县委研究确定拟调入人员,由县委组织部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决定调入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监督及其它事项
1、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公开遴选进行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及报考人员监督。
2、报考人员在报考工作中,应及时登录英吉沙县政府信息网(www.yjs.gov.com)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遴选资格的后果自负。
报名电话:0998-3621569
监督电话:0998-3622371
原标题:2016年英吉沙县城镇公开遴选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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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英吉沙县委组织部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