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镇远县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站是镇远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的股级一类公益事业单位,该站核定编制1人,现空缺。为了使该站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发挥其职能作用,从而更好地为全县残疾人服务。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府发〔2013〕1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管理岗)。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在县委组织部组织指导下,由县残联组织实施。
二、遴选计划和岗位
详见《镇远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在镇远县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职(岗)干部。其中,公务员报名参加遴选的,需作出放弃公务员身份的书面承诺。
(二)遴选条件
1.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工作踏实,品行端正,群众公认,热爱残疾人事业。
2.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表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2012年10月31日后录用的乡镇工作人员;
7、提拔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正处于试用期或选任制未满一年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