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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荔波县县直单位遴选43人公告

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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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遴选工作程序

按照制定遴选方案、发布遴选简章,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遴选结果、行文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7日,在荔波县人民政府(http://www.libo.gov.cn)网站上公布遴选公告。报考人员如须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至1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②、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遴选职位一览表》

③、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按照《职位表》地址到遴选单位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15年荔波县县直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者自行下载并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蓝底)证件彩色照片3张。报考者应认真阅读遴选公告,详细了解遴选《职位表》中的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遴选名额,遴选单位要求降低开考比例的,但要形成差额竞争,才能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分值为100分;

3、笔试地点:各单位自行确定;

4、笔试时间:各单位自行确定;

5、准考证领取时间:各单位自行确定,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遴选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或技能测试总成绩计算

1、面试。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自行决定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或差额的须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各单位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各占分值的比例按照职位表的比例执行。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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