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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人员按考试总成绩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试用
广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广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顶岗试用3个月。
(六)调动
综合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顶岗试用情况,经广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在市科知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826—2331860(市科知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26—2339733(市纪委监察局驻市科知局纪检组)
六、本公告内容由广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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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