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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试用
遴选人员到州红会办公室试用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调动
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遴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咨询电话:州红十字会办公室 0834-2191563
监督电话:州政府办公室监察室 0834-3865876
原标题:凉山州红十字会2015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