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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大渡口公开遴选1名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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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大渡口区委组织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市遴选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范围

  遴选职位和数量:大渡口区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1名。

  遴选范围:全市各级机关和中央在渝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对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参公事业编制岗位的,遴选录用后需本人书面申请调整编制,原编制性质根据遴选岗位属性自然调整。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在35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 身体健康;

  6. 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7. 自愿在大渡口区委组织部服务5年以上;

  8. 具有市、区(县)党委办公室(研究室)、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或组织部1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 受处分期间的;

  3. 参加公招、遴选、选调等且转任至现单位未满2年的;

  4.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5.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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