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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在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毕节市旅游局及毕节市纪委第三纪工委的指导下进行。笔试科目的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2.考试内容:《申论》。
3.考试时间:2014年9月28日 上午09:00——11:30。
4.考试地点:考场设在毕节市七星关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旅游信息网上发布。
未完成笔试科目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考场统一设在毕节市七星关区。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遴选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旅游信息网上发布。
四、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按遴选计划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遴选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对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毕节市旅游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六、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毕节市旅游局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0857)8223528(毕节市旅游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7)8248943(毕节市纪委第三纪工委)
附件:
毕节市旅游局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