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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4宁德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公务员局 20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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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遴选计划材料填报

  凡需开展遴选工作的单位,请登录宁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fjndrs.gov.cn),在“相关下载”的“考录职位科相关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相关表格,并认真填写。

  1.《宁德市2014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2.《宁德市2014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条件简明表》(附件2),一式一份。

  3. 面试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的,要求与遴选计划同时上报面试工作方案。

  七、具体时间安排

  1.8月18日上午下班前,遴选机关将《宁德市2014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申报表》(附件1)报市编办审核。

  2.8月20日前,遴选机关将附件1、2表格及电子版,按管理分工分别报市委组织部(nddqk9966@126.com)、市公务员局(ndrsggk@163.con)。

  3.8月下旬,发布公告;

  4.笔试时间以公告为准,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地点确定后,由遴选机关负责通知入闱对象参加考试。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党群科(0593-2883919),市委编办督查科(0593-2366338),市公务员局考录职位科 (0593-2870935)。

  八、其他要求

  1.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遴选机关要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遴选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⑴不按核定的编制、职数限额和职位要求进行的,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的;⑵擅自出台、变更公开遴选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⑶无正当理由拒不承认公开遴选结果,不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的;⑷公开遴选工作出现徇私舞弊情形的。

  3.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⑴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遴选秘密信息的;⑵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资料的;⑶协助参加考试人员作弊的;⑷违反考察纪律的;⑸因工作失职,影响公开遴选工作正常进行的;⑹违反公开遴选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4.其他具体事项和要求以发布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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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宁德市2014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计划申报表.xls

  附件2:宁德市2014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条件简明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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