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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区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下半年区级党政群机关(含街道机关、区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面向区内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共有7个单位遴选9人,具体职位见《2015年下半年重庆市万州区区级党政群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区内乡镇(街道)机关、政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编号(或正在办理登记编号),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 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殊职位要求除外);
5.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其他特殊职位要求年龄以此类推);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4. 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现单位工作时间、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11月17日。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人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下半年重庆市万州区区级党政群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于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时至下午5时到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万州区江南大道2号区政府办公楼418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须由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
2. 资格审查。万州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的,要求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提供。
3. 缴费。按照有关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进入面试的,面试费每人40元,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收取。
4. 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后领取准考证。
5. 开考比例。每个职位的遴选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须达到《遴选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与遴选单位共同商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允许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改报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