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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蒲江县公务员遴选20人公告

蒲江公众信息网 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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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遴选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如报考人员在公开遴选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五、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为面试,按1︰2开考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经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规定调整或取消遴选名额,调整结果将于面试前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进行公布。

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面试时间:2015年12月19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遴选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到低分(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面试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中面试考官给出的最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考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力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体检时,从体检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法作出体检结论的,不进入下一轮程序。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报请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按参加考试人员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出现的缺额,经报请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按参加考试人员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三)公示期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遴选人员情况及其报考职位进行统一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人事部门分配的,取消此次遴选资格。

(四)办理调动。拟遴选人员对分配方案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此次遴选工作由蒲江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028-88523330)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8550355)

监督电话:蒲江县纪委(监察局)(028-88522215)

原标题: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遴选20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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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蒲江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015年蒲江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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