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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及体检
考察及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为以1:2的比例确定的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员。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遴选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遴选人员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确定拟遴选人员
遴选单位根据综合成绩及考察体检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州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核。原则上综合成绩第一名为遴选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经历业绩测评成绩高者胜出。
(六)公示
拟遴选人员将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调配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配。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遴选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州公务员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参加遴选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此次遴选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
(三)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邀请州纪委派出人事民政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遴选岗位专业设置要求参照执行《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二)报考者参加遴选考试、体检期间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三)公开遴选相关表格从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四)报名后,为方便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参加报名、考试、体检期间须带齐身份证、准考证。
(五)本公告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大理州州级行政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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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理州州级行政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大理州州级行政机关2015年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大理州州级行政机关2015年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咨询电话
4.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