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100分计。
1.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前4名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匹配和适应程度等,同等条件下,法律、审计、会计专业和学历高者优先录用。
(六)办理调入手续
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由干部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常委会研究拟选调人选。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光山县纪委监察局
2014年8月15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岁) | 照片 | |||||||||
民 族 | 籍 贯 | 出生地 | ||||||||||
入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健康状况 | ||||||||||
身份证号 |
|
|||||||||||
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 | 公务员录用或登记时间 | |||||||||||
全日制教育 | 学历 | 学位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在职教育 | 学历 | 学位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与县纪委现职工作人员有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 ||||||||||||
个 人 简 历 | ||||||||||||
奖惩情况 |
|
|||||||||||
单位意见 | (盖章)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