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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4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3名法官公告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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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开考比例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标准化综合试题(40%)和案例分析(60)%,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履行公开选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业务能力。开考比例为1:3,即要求公开选调岗位职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人数之比不低于1:3。如未达到1:3,按比例相应缩减公开选调岗位职位数。

  笔试时间: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按准考证号予以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确定的公开选调岗位职位数,以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含末位并列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如因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造成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昆明中院派员组成。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等额面试合格线为70分,其他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时间:2014年9月14日(星期日),面试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综合考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与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考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监察处和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考察组到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综合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进行体检、考察。

  (五)决定人选、公示及任命

  根据报考者的综合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经中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讨论确定选调人选。

  选调人选名单将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已查实的,不予选调。

  经公开选调调入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应重新确定行政职级,均为科员级。

  四、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报。

  (二)报考人员如要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天向选调单位提出申请,否则将报请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同意,5年内禁止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

  (三)选调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及时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公开选调工作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咨询电话:0871—64096609(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4096714(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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