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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公开遴选3名同志到市妇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市妇联机关工作人员3名。
二、遴选范围
四平市所属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除必须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妇女儿童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经历(计算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6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档次。
6、副科级及以下职务。
7、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全省公务员招考公告规定,试用期和基层服务期限未满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与市妇联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亲属等回避关系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四平市英雄大街1719号,四平市委2号楼2楼市妇联组织部办公室。
报名考生在四平市政府网、四平妇女网下载《四平市妇联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相关事项并经现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现场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干部档案中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小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在四平市政府网、四平妇女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