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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普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遴选6人公告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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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要求,经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同意,经普洱市公务员局批准,普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决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普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属宁洱县、墨江县、景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6名。具体为:

岗位一(岗位代码01):宁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道路运输管理岗位2名;

岗位二(岗位代码02):墨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道路运输管理岗位1名;

岗位三(岗位代码03):墨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财务管理岗位1名;

岗位四(岗位代码04):景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道路运输管理岗位2名。

二、公开遴选范围

普洱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

3.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及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其中乡镇机关或乡镇参照管理单位新录用人员须录用满5年)。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

6. 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

7. 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 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报名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向普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1);

2.《普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

3.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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