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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人如实填写《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
3. 报考人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近期大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现场报名和邮寄地址:肇庆市星湖东路76区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26060;联系人:严肇玲,电话:0758-2781068。
4.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将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报考人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遴选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范围内原则上按遴选职位数 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60分合格线以上的,才能列入体检对象。
(二)考试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计划组织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激励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写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能力等。
(三)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肇庆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按照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肇庆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转任
肇庆市环保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遴选人员,并在肇庆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肇庆市环境保护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