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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黄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选任遴选3名机关中层干部公告

黄石人事考试院 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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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及《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要求,现决定在全市公开选任(遴选)机关中层干部2名和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任(遴选)职位

根据市民宗局用人需求和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公开选任(遴选)以下职位(岗位):

1、选任职位:宗教科科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

2、遴选岗位: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选任(遴选)范围

1、本次公开选任面向全市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符合调任条件的各企事业单位人员;

2、本次公开遴选面向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市直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选调生)。

三、选任(遴选)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宗教科科长职位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现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现任正科级职务,年龄可放宽2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热爱民族宗教工作,有较强的文稿起草写作、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能力,有吃苦奉献精神;

7.身心健康。

(二)办公室副主任职位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现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三年以上;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熟悉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文稿起草写作、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能力,有吃苦奉献精神;

7.身心健康。

(三)机关工作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较强工作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2周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6.具有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

7.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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