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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一)面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先进行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时间:2014年8月20日,面试地点:市委编办会议室,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及排名由市委编办负责通知考生。
(二)笔试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职位遴选名额的3倍,从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数达不到遴选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可进入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遴选环节。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各占50分),占总成绩50%。笔试开考比例为1:3,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总成绩综合排名由市委编办负责通知考生。
考生可于2014年8月26日,通过南充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4年8月29日18:00时前向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提出书面核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察
根据遴选职位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委编办负责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六、体检
市委编办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市委编办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察、体检后出现缺额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同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转任
遴选单位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如有群众反映,经查实后确定为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按名次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转任人选,拟转任人选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市委编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对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参加遴选的违纪违规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未尽事宜由市委编办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2815657
咨询电话:280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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