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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广安市纪委监察局遴选人员、选调公务员3人公告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1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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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市级部门公开选调公务员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科级及以下男性公务员1名。

二、选调范围

符合选调条件的市本级财政供养的市级部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下同)。

三、选调条件

1.参与选调人员必须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并经本单位同意;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15年6月30日);

3.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 具有全日制或自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A证及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人员优先;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

2.报名地点:广安市纪委组织部。地址:市委机关办公大楼502室。

3.联系电话:0826-2166498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发表的文章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广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考察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择优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三)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1名拟试用人选,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顶岗试用3个月。

(四)调动

综合考察和顶岗试用情况确定拟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纪委 广安市监察局关于面向市级部门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广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选调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广安市纪委 广安市监察局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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