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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广安市总工会办公室(广安市委办公楼702房间。联系电话:0826-2334433)。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有特殊情况没办理身份证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证明材料1份。
(3)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广安市总工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遴选资格。
(二)考试
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写作能力。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政策法规水平;写作能力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15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于2015年6月19日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等网站上公布。
3、面试:笔试结束后,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职位遴选名额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在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并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
(五)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26-2339739
原标题:广安市总工会关于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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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