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各项条件等是否符合职位基本要求。
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8日至6月12日,由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监察室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信息进行审查,于6月12日前告知报考者资格审查情况。
2.在广西民政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六、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不能少于5∶1,达不到5∶1开考比例,经厅党组研究同意可降低至4∶1。降低开考比例仍不能开考的,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职位被取消后,由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通知报考人员。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种方式进行,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本人准考证参加,两证缺一不可。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通过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主要考查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按百分制计算。
1考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
2.考点设在南宁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20天内在广西民政网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并在广西民政网和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职位排名和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二)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5∶1,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厅党组研究同意可降低至3∶1。降低开考比例仍不能开考的,取消遴选计划。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等。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公告经厅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通过广西民政网向社会公布。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广西民政网和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七、考察与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自治区民政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自治区民政厅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的比例为2∶1,体检人选的比例为1∶1。
考察分为两个环节,一是由自治区民政厅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二是安排考察人选到自治区民政厅机关进行跟班学习一个月。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程度以及是否要回避等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广西民政网、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和拟遴选人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招考咨询电话:0771-2824186
监督电话:0771-2613880
原标题:2015年度广西民政系统遴选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