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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初审:省教育厅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8月18日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布。同时,通知笔试时间及具体要求。
4、开考比例: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依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选调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考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写作、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面试
机关公务员的选调面试集中时间统一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选调面试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分别组织。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划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都进入面试范围。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省教科所选调教研员岗位面试增加说课环节)。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现场应变、人际关系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总成绩由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5:5比例相加合成,满分100分。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据总成绩,按照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比例末位遇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按照选调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在人事信息、档案资料、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方面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人选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各岗位拟选调人员,并在省教育厅网站公布。
(七)公示及选调
对拟选调人员在省教育厅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胜任工作岗位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面试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及有关内容将在河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上公布。
网址:http://www.hee.cn/。
(二)本次选调相关事项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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