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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由2人以上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考察等结果及时在曲靖党建(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上公布,向考生公开。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2天向曲靖市供销合作社人事科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出放弃申请的,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的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曲靖党建(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务员公开遴选。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全程邀请纪检监督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0874-3128213;
曲靖市公务员局:0874—8967931
咨询电话:
曲靖市供销社党委办公室:0874-3122609
六、其他
本公告由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负责解释。
原标题:曲靖市供销合作社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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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年曲靖市供销合作社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doc
3. 曲靖市供销合作社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5(1). 曲靖市供销合作社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人事文秘岗位经历业绩评价表.doc
5(2). 曲靖市供销合作社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财会岗位经历业绩评价表.doc
曲靖市供销合作社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