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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以书面(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方式提交,并密封良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
2.电子版申请材料和书面申请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若有不一致之处,以书面申请材料为准;
3.各申报单位需准备10分钟的PPT演示文稿。
(五)评审要求
1.申请单位负责人作开题答辩,内容包括:项目开展的思路和框架、项目开展所使用的技术手段和方法、项目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研究团队和承担项目优势等方面,需进行10分钟的PPT演示。
2.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经费构成、开题答辩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2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六、进度要求
该项目自2015年4月底公布遴选结果之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完成最终成果报送,共历时7个月。项目具体实施应按照以下进度要求开展:
(一)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5年5月中旬前与市医管局签订委托协议,正式确定工作方案和相关事宜。
(二)项目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正式启动项目工作。
(三)中期报告。承担单位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形成“十三五”规划初稿,提交市医管局审查。
(四)修改完善。承担单位应根据市医管局要求,对初稿进行调整修改,于2015年11月15日前通过论证。
(五)项目完结。承担单位应当根据正式论证的修改意见对成果进行完善,于2015年11月30日前向市医管局提交最终成果。经市医管局评审认可后,办理结项手续。
七、项目经费
市医管局安排项目经费不超过20万元。
八、联系方式
遴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联系人:樊旭东、叶翔
联系电话:010-65005503-8006,13501039846
委托单位: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
联系人:张梦平
联系电话:010-83970847
原标题: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十三五”规划编制单位二次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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