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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5、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26-2678993
监督电话:0826-2336525、2155123
六、本公告内容由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遴选执法大队(分局)参公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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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安市遴选执法大队(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广安市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