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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遴选职位拟遴选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核减遴选人数直至核销该遴选职位。对于因核销不再遴选的职位,报考者如符合其他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的,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遴选职位为金融、财会与经济专业的,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3)领取准考证。4月20日至4月21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kfrs.gov.cn/)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共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缺考、作弊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职位空缺,由市公务员局和市国资委从报考同一职位并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干部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市国资委根据报考者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确定的人员报市公务员局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八、要求
1、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笔试、面试,过期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咨询电话:037123388886
原标题:开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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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开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拟遴选职位表.xls
2015年开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开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