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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各县(市、区)、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报名人员由本级组织部门初审后集中统一报送。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前。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综干科(市委大楼236室)。
联系电话:3593090、323019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随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汇总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档,表样见附件);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登记照片2张(附电子档);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遴选职位计划与报名人员原则上要达到1:5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遴选计划,职位取消的考生可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四)面试。面试由各遴选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面试人选按照遴选职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依次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
(五)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职位要求,组织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六)讨论决定与公示。遴选单位根据考试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并在随州组织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影响遴选结果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排序依次递补拟录用人选。
(七)试用与任职。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原标题:2015年随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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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随州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2015年随州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3、2015年随州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