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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和面试。若进行笔试将重点测试应聘者的基本技能和工作能力。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
笔试命题评分委托市级以上有关考试机构承担,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进行笔试的,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采取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进行笔试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工作方案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或未进行笔试的,则通过加试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具体考核工作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公示
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将在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录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试用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由原工作单位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按照程序由县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十、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要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简章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从事公开遴选的工作人员与参加遴选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十一、未尽事宜由各用人单位及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5968039
原标题:新蔡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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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蔡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