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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考试全过程予以监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建筑方面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于笔试结束后1日内,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该职位名额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于2014年8月7日上午9:00—11:30凭本人身份证到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领取面试通知书,并交纳面试费8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后,按遴选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体检工作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市住建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住建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办理流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登记表》,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联系电话: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5863155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局 0825-2311178
九、本公告由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宁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0825-2311552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