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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月31日
上午:9:0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00 《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合成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遴选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一)2015年亳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二)亳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
(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法律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出现缺额时,等额递补一次。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遴选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职位遴选计划数,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总成绩如有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由遴选单位以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遴选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填写《亳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考察表》,《亳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调动报批表》。考察工作结束后,由遴选单位按照1:1的比例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
考察、体检出现缺额时,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和调动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务、技术咨询:0558-5118606
(二)政策咨询:0558-5132016
(三)监督举报:0558-5573595
原标题:2015年亳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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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