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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决定为区财政局等21个单位面向区内公开遴选26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公务员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9名,职员8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遴选名额、职位等详见附件1《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的范围和对象
报考区发改委“综合管理”职位、区农委“组织人事”职位:巴南区范围内(不含市直部门和镇机关)党政群机关属行政编制的公务员;
报考区财政局“财政管理”职位、区司法局“文秘”职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职位:巴南区范围内(不含市直部门)党政群机关属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巴南区范围内(不含市直部门)党政群机关属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巴南区范围内区属事业单位(含镇街事业单位)具有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一线人员不予报考。
所有考生须征得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凡按规定参加遴选被录取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原单位必须同意调出。
四、遴选条件
(一)报考各遴选职(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学历、年龄、性别要求等条件详见附件1;
(二)大学生村官录用公务员时分配在镇街的考生,录用后在镇街工作满1年及以上;其余考生须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报考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 11日。即:生于1983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为30周岁以下,生于197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的为35周岁以下,生于1973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的为40周岁以下;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除上述规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大学生村官录用公务员时分配在镇街的考生,录用后在镇街工作未满1年的;其余考生在现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由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分单位、分职(岗)位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遴选。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6:00,12月12日上午9:00至12:00,共一天半。
2.报名地点: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鱼洞街道新市街79号、鱼洞商社汇斜对面)。
3.报名手续:所在单位出具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即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和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的学历确认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党组织鲜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经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遴选考试。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4.报考比例。遴选职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及以上。如某一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名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征求招考单位意见后再决定是否纳入此次遴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遴选职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可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